近日,唐山市丰南区人大政法科召开大气环境改善工作座谈会,了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树军参加会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,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近几年,区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,积极采取措施,落实监管责任,我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改善。
会上,区环保局、住建局、司法局、教育局、城管局、公安局6家单位及瑞丰钢铁、宝铁煤化工2家企业分别结合自身依法履职情况做了详细报告。区环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分行业、分领域解析我区大气污染现状及治理效果,并指出大气污染治理中遇到的难题;区住建局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、道路扬尘控制、城区燃煤供热锅炉改造、推广绿色建筑等方面入手,着力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难题,力争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;区司法局围绕防治大气环境污染、改善空气质量这一中心任务,在全区广泛开展了“大气环境改善”系列宣传活动;区教育局按照区治理大气污染方案要求,从学校取暖方式、燃料更新换代和学校食堂燃煤大灶、油烟治理两方面完成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任务;区城管局严格按照执法管理权限,充分发挥自身职能,大力开展渣土运输扬尘及露天烧烤治理工作;区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车辆禁限行、超载及环境污染案件打处力度,有效减少大气污染。瑞丰钢铁、宝铁煤化工2家企业分别介绍了自己在治理大气污染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,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整治,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。
董树军在肯定各部门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,结合实际,一一指出目前各单位、厂企存在的问题,并督促其尽快拿出整改措施。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形成高效的责任制及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,出台一系列追责措施,切实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。(朱妍 董梦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