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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南区开展对孤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

2016-12-21 15:30:56 来源:丰南政府网

    今年以来,丰南区进一步开展对孤儿、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,保障这些儿童的生活,让更多儿童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。

    在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制定方面,我区根据全区实际生活水平,合理确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。从2014年1月开始,已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,发放标准居全市首位,全省前列。今年,我区为全区34名孤儿发放专项生活补贴共计37.6万元。

    同时,区民政局根据省财政厅、民政厅《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救助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,对领取孤儿基本生活条件的儿童成年后,仍在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普通本科学校、高职高专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,通过向区民政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经审核情况属实者,继续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对其给予生活补助,直至学业结束。目前,我区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每月1000元,为就读的9名超龄在读孤儿发放生活补助金8.2万元。

    按照上级要求,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。区民政局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,对我区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核查,据统计全区现有农村留守儿童80名。区直相关单位、各乡镇、村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各种关爱活动,以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、就医、就学等权利。

责任编辑:张淑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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